《气象学报》发表大气科学及地球物理、环境科学等相关学科的最新研究成果和进展。包括动力气象学、天气学、气候学、数值天气预报、大气物理学、大气化学、大气探测、人工影响天气及应用气象学等各主要分支学科的代表性原创论文。作为同行评议期刊,《气象学报》遵守公认的出版道德规范。
本刊作者、审稿人和编辑应履行下列职责,同时遵循《气象学报》的其他相关要求和规定。
一、作者的职责
1. 投稿必须为署名作者原创,且从未发表过。抄袭和自我抄袭被认为是不道德的,参考书目应在参考文献中明确标注。数据应真实、无欺骗性、无捏造或抄袭以及其他学术不端行为。
2. 所有作者都应该是文章研究工作的贡献者。作者顺序无争议,通信作者应确保论文的发表得到其他作者的授权。出版前更改作者顺序应征得所有作者同意,以确保所有作者权利。
3. 稿件中应注明资助信息。对未署名人员的支持或帮助,应在致谢中明确说明。
4. 文稿需符合本刊“投稿指南”中的相关要求。
5. 当作者发现本人发表的作品中有重大错误或不准确内容时,有义务及时与编辑沟通,收回论文或发表适当的更正声明或勘误。
二、审稿人的职责
1. 审稿人评审要客观公正,对学术价值和论文是否符合发表标准的意见要清晰准确,有据可依,避免歧义。
2. 审稿人应尊重不同的学术观点,不得发表粗鲁、攻击性的评论。应向编辑部报告严重的学术不端行为。
3. 如果审稿人不熟悉同行评审的工作或方法,请告知编辑部。对于存在利益冲突或利益共享的文章,审稿人应请求回避审稿。
4. 接受同行评审邀请时,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评审意见;审稿受阻或延期的,应及时通知编辑部。
三、编辑的职责
1. 保证审稿的公正性,减少偏见。通过及时安排同行评审和发表,努力确保及时发表,特别是对于有重要发现的论文。
2. 保证按期出刊。报道创新性的原创研究,优先发表前沿热点问题。避免学术不端行为,包括抄袭/自我抄袭。
3. 建立和维护一个覆盖领域广、专业水平高的审稿专家数据库。如实记录和评价审稿人和编委会成员的审稿质量。
4. 及时将专家评审意见反馈给作者。协调作者和审稿人之间的学术讨论和交流。
5. 针对论文的优点、原创性等提出建议(修改、拒绝或接受)。
6. 反对任何不道德的出版行为(如捏造、篡改、抄袭、一稿多投等)。如果发现不当行为,制裁将包括:撤回论文、通知作者所在机构、在线发布和印刷公告、禁止作者投稿三年。